第491章 约书亚(八) (第2/2页)
如果说这个大汉面对的是其他的西方人,他的威胁和谩骂也许能够奏效。
但是,他对面的是活了九十多年,天南地北到处跑,碧落黄泉随便走的袁富贵。
袁富贵这个人,怎么说呢,简单点说,那就是既能仙风道骨文质彬彬,又能狗皮膏药滚刀肉。
所以在大汉自以为是的输出之后。
袁富贵用他那流利的外语,将大汉的比较亲近的亲属,加上了某一个身体器官之后,再配合上某些动词,清晰而有力的砸向了大汉。
其实西方人就是一群又菜又爱玩的小卡拉米,他们擅长的完全就是自以为是的歧视,然后配合上一些你妈不爱你了,你是个蠢货等等这种词语,对别人发动攻击。
实际上呢,他们才是最脆弱的,歧视这种东西,只是那些自以为高人一等的人对其他他们并不了解的人或者事,带有偏见的凝视。
真正的强者,是不会歧视别人的,道理很简单,歧视是对认知以外的事情的偏见。
强者不需要,因为他们已经强悍到,除了可怜你,就是弄死你的地步。
大部分时候只要不可劲儿的作死,强者就会用一种看小丑表演心态去看,烦了,那就不看了。要是没完没了,真的,只要一个眼神,就会有人替他们动手。
所以啊,攻击一个内心脆弱,认知浅薄的人,根本不需要太多的手段,只需要直接他们的面门,他们就会捂着脸哭着逃跑。
此刻,一个从洗手间出来的男青年,刚好和约书亚来了个照面。只不过男青年状似无意的错开视线,晃晃悠悠的离开了酒吧。
同时,在男青年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下,袁富贵的视线也若有若无的跟在男青年的身后。
并且在男青年推门要离开的时候,特别隐晦的甩出去一只特别小的飞虫。
在那个大汉哭着跑开之后,一个丰满的红发女人面色发沉的来到袁富贵他们的桌前。
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不高兴的女人,用一种特别不耐烦的语气:“喝什么?”
袁富贵露出一口大白牙:“你回家去问问你爹,造你的时候喝了什么,再问问你妈,造你的时候有几个爹参与了。”
红发女人张大了嘴巴瞪着袁富贵,然后怒吼一声:“F**kYOU!”
怒吼的同时,双手抬住桌子边缘,就要掀桌。
这个酒吧的桌子是固定在地板上的,是不能够移动的。可是这个女人竟然特别轻松的就抬了起来,伴随着桌子被抬起来的一阵阵让人牙酸的地板撕裂的吱嘎咔嚓声。
“砰!”的一声,已经倾斜三十度的桌子就被袁富贵单手按了下去。
是真的按了下去,桌面倾斜的同时,桌子明显下沉了至少十公分。
袁富贵一双昏黄的老眼不屑的看着红发女人:“老子今天心情好,就不杀人了。
不过你给我记住了,以后在看见我这样的长相,那双眼珠子放亮点。
你客客气气的,啥事没有,不然,我先烧了你的酒吧,再杀你全家。”
说完,也不等女人有所反应,袁富贵直接甩出一张火符,刚刚好落在吧台上。
就见有成年男性拳头厚的木制吧台,以黄符为起点,向周围燃烧。
距离吧台比较近的顾客赶紧躲开,酒保则是再怔愣片刻之后赶紧拿起灭火器想要把火灭掉。
如果是寻常的火焰,也就灭了,袁富贵放的是什么火啊,那是通火符跟天上的火神借来的,能让你一瓶二氧化碳的就灭了。
逼格装够了,袁富贵带着特别欠揍的得意模样带着自己的小弟们离开了酒吧。
畅通无阻的离开。
不是反应不来,而是害怕。
一直以来种花家就充满了神秘的色彩,尤其是在全民会功夫,人人都懂东方巫术。
因为他们不懂,所以就连怎么解除都不知道,更加增添了对种花家巫术的恐惧。
袁富贵也不是为难这个猎魔人酒吧,只不过在袁富贵那简单的道德体系中,有一条特别淳朴的标准:谁敢欺负他,他就必须欺负回去。
至于怎么欺负回去,那肯定是先礼后兵了,礼仪之邦嘛,咱们得先讲道理不是!
离开了酒吧,袁富贵放出来一只黑色的小飞虫,就跟在酒吧扔向男青年的那一只一样。
然后让秦朗开着车跟着小黑虫的指引开。
秦朗特别为难的看了眼那个比黑豆粒还小一点的小飞虫,就这个头,正常走路都容易跟丢,更何况是开车了。
袁富贵白了秦朗一眼:“你跟着清青也有段日子了,怎么一点机灵劲儿都没有呢!我还真舍得让它搁前面飞啊,那不得累坏了啊!”
说完又白了秦朗一眼才打开车门坐上了副驾驶。
秦朗能怎么样呢,只能自我安慰式的耸耸肩,跟着上了车。
约书亚又能怎么办呢?作为食物链的最底端,只能跟着秦朗耸肩,然后上车了。
上了车,小飞虫就趴在挡风玻璃上,袁富贵指导了一下小飞虫的使用规则。
袁富贵:“一会它往哪个方向爬,你就往那个方向开就行了。”
……
秦朗:“就这么简单?”
袁富贵点头:“就这么简单!”
……
行吧,秦朗点火,挂挡,给油一气呵成,出发了。
秦朗是有点好奇这个小飞虫的,其实从上次见识到了袁清青的那只本命蛊熊蜂之后,秦朗就对这些虫子啥的很好奇。
就一只小小的虫子怎么就有那么大的本事呢?还能听得懂人话,这点真的很得秦朗的心意。
秦朗:“这个小虫也是蛊虫么?”
袁富贵乐了:“哟呵,你还知道蛊虫呢?”
秦朗心中叹气,面上还是保持平常:“我见过袁清青那只本命蛊。”
袁富贵表示了解了,还颇为嫌弃的说:“那个懒蛋子啊,活着就是为了吃,就是它这辈子最大的追求了。”
一想到那只厚脸皮,又懒洋洋的熊蜂,秦朗也乐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