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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4章英雄阶太阳骑士

第364章英雄阶太阳骑士 (第1/2页)
  
  第一支远征士兵的选拔已经开始,所有拥有“盗贼”、“哨兵”等经验的土著都可以参加。
  
 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,承担一定的危险。
  
  不过奖励是丰厚的,无论活着还是死去,都会有让人呼吸急促的奖励。
  
  荣誉、金钱、家人福利等等,没有人能拒绝。
  
  “这次是你扬名立万的机会!”右眼因为早年被啄瞎的朋友拉扯着富勒的手臂,“好好为公爵做事!”
  
  “等着听我伟大的故事吧!”富勒拍着自己的胸口,吹着口哨,“整个兰德王国未来都会流传富勒大人的故事,我必将成为公爵最倚重的战士。”
  
  “我等着你的好消息。”
  
  富勒参加就是为了荣誉。
  
  有人可以为了金钱而死,有人可以为了荣誉而死,他和朋友都是能为了荣誉而死的人,可惜当年朋友为了荣誉被啄瞎了一只眼睛,再也没有机会当兵。
  
  富勒在周围人羡慕的目光中,背着行李的大步离开,他下巴微微扬起,这一刻他已经感受到了自己的成功,就好像自己已经满载荣誉而归。
  
  军队在准备好之后出发前往墨菲斯之门,浩浩荡荡的远征已经拉开了帷幕,各方登场,等待着一场也许华丽的演出,也许……戛然而止,什么都没有。
  
  第一批被选中的不死人只在少数,他们的统一特点是实力很强,到达20级已经是最基本的要求,不过还好,远征军不止一批,还有第二批、第三批。
  
  也有不死人准备不走任务,大不了我徒步跟着队伍走过去呗,就只想开地图,但这个想法在他们跟着走了三天以后就放弃了。
  
  远征十天半个月的路,还没有任何奖励,别人吃肉自己什么也没有,图什么啊。
  
  他们在捕蛇人要塞经过简单休整以后,直奔墨菲斯之门。
  
  当赶到捕蛇人要塞时,不死人们看见了那熟悉的“水晶防御塔”。
  
  别的不说,要不先插一个眼?好吧,不被允许,信号重叠了。
  
  “好大……的竞技场。”
  
  “这里有没有什么说法?”
  
  “捕蛇人要塞开放什么?”
  
  每到一个主城,到本地看看出售什么特产很重要,就像山妖城堡出售的“林德的狮子斩”就很操蛋,技能只能在山妖城堡内购买。
  
  可是那个地方有点偏僻,另一个购买方法就是找林德本人,但这家伙有时候愿意教,有的时候又会说自己很忙,不愿意搭理人。
  
  如果不是看他实力强等级高,他们早就拔剑砍了林德,试试看能不能爆点技能书什么的。
  
  “队伍休息半天!”水晶法师转过身,高声说道,“半天之后,集合继续赶路!”
  
  温看着散去的不死人们:“他们真的可以吗?”
  
  这次只带了少量的士兵,更多的是后勤,他们必须在墨菲斯之门建立岗哨,方便后续增兵。
  
  而作为唯一军事力量的不死人们,看起来实在不太可靠。
  
  “你已经选择了信任林德,不是吗?”水晶法师问道。
  
  “我已经选择了信任他。”
  
  温轻轻点头,她的极端思维就是如此,选择了,就是确定了,只要目标和自己一开始确定的相同,就可以坚持下去。
  
  现阶段看,跟随林德确实比她自己单打独斗要好,他就好像很懂怎么玩弄不死人,总能将这些刺头一样的家伙搞得服服帖帖,甚至比狂热教徒还要疯狂。
  
  而此时的林德,已经接到了南方狮鹫公爵的来信,他们听闻歌利亚已经重新回到海德温的统治,特意送来了书信。
  
  伊戈尔·格里芬,狮鹫公爵,就如同山妖公爵一样,拥有绝对的领地自治,拥有自己的士兵,政策等等。
  
  公爵领地,就像是一个公国,如果不是钱币严苛要求,说不定钱币都会变成狮鹫。
  
  林德对狮鹫一家的印象就是能生,不仅能生而且公爵将私生子也养在家里,一窝一窝狮鹫私生子们甚至能组建成骑士队伍。
  
  至于风雷小姐桃乐茜(3_3),不说也罢。
  
  在这之前,林德已经安排人前往狮鹫领地调查,而且他安排的并非普通人,而是血族的猩红淑女。
  
  有人会向“黑骑士”效忠,她们渴望更进一步,血脉与忠诚在现阶段看来是相辅相成的,不是吗。
  
  作为猩红淑女们中间人的是红修女,她也是唯一一个知晓林德就是黑骑士的人,不过林德从未要求她保密。
  
  他本来也没想披着马甲行动,隐藏身份也只是为了混到猩红君主面前而已,后来的那些误会和他没关系。
  
  但红修女却不这么认为,她确信神秘的黑骑士比站在光明之中的狮子公爵,更能约束血族。
  
  黑色乌鸦展翅落在黄金之城的守军窗户处,其脚踝处的徽章闪烁着微微亮光,巡逻士兵见状点头,开门让乌鸦跳进去,从通道飞入歌利亚。
  
  如今的歌利亚,飞鸟难渡。
  
  阿尔曼庄园之中,林德已经换好了长袍,他魁梧的身形在裹上细长风格的贵族长袍后,整体视觉被拉长。
  
  看起来就像是一位手无缚鸡之力的贵族。
  
  宽松、长袍等,会让人产生一些错觉。
  
  在乌鸦落到窗户上时,林德抬手示意管家离开。
  
  “大人。”乌鸦落地变成红修女,她忍不住多看了林德两眼。
  
  这位被民间传为“人间行走之神”的男人,从不在意自己的穿着,他更喜欢盔甲而非华丽的长袍。
  
  他的身上总是点缀着各种道具,每一种都会让人致命。
  
  而这种风格,据红修女所知和一大部分的不死人一样,那些不死人将其称为“数值高于颜值”。
  
  闲着没事的时候可以穿的骚一点自娱自乐,可真要开战,谁在意穿的好不好看啊,肯定哪一件装备属性高穿哪一件。
  
  而现在,他穿着不带褶皱的长袍,暗红色与金色为整体色调,头发也被捋平,重新修剪。
  
  他并不喜欢长发,但有一段时间没有剪发也没有就此剪掉。
  
  头发被梳理,修饰了他脸部轮廓,让他看起来更加的温和。
  
  很难将“文弱”等形容词放在他的身上,不那么咄咄逼人已经是最宽容的形容词了。
  
  “怎么了?”林德下意识抬手摸着自己的脸颊。
  
  他从没想过自己可以靠脸吃饭,但他在发现红修女盯着自己发呆后,下意识“冒犯”的看了一眼对方的好感度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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